能源之星是由環境保護署 (EPA) 運營的一項受歡迎的計劃。 能源之星計劃尋求創建一個自願流程,通過該流程通過嚴格測試的設備將被視為符合能源之星標準。 能源之星認證是各種電子設備和產品的高能效和一流設計的備受追捧的標誌。 在本文中,我們將概述商用製冷設備的新要求(稱為能源之星 4.0)與之前的能源之星 3.0 要求有何不同。 能源之星 4.0 中的許多新要求要求商業製冷製造商進行重大設計更改,以達到能源之星合規性。 這些變化中最顯著的是轉向更節能的製冷劑,例如碳氫化合物 (HC)。 通過採用符合能源之星 4.0 的嚴格規定,EPA 迫使商業製冷公司在設計和製造方面進行創新,以生產極其節能的設備。

Energy Star 計劃於 1992 年由 EPA 啟動,旨在鼓勵製造商設計更節能的電子產品。 能源之星計劃首先為計算機和顯示器製定指南,並迅速開始添加新的符合能源之星標準的電子產品系列。 到 2000 年代初期,能源之星計劃納入了商用製冷和冷凍產品類別,並開始與商用製冷行業合作以提高效率。 在過去的 15 年中,能源之星計劃修改了他們的資格要求。 最近,能源之星 4.0 與能源部 (DOE) 27 年法規一起於 2017 年 2017 月 4.0 日發布,該法規也對製冷行業產生了影響。 在能源之星 3.0 之前,能源之星 2013 指南於 1 年發布,並於 2014 年 4.0 月 XNUMX 日生效。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套指南之間的時間相對較短,能源之星計劃發布的決定也是如此他們的新 XNUMX 指南與 DOE 法規在同一天發布。

美國能源部 2017 年法規是美國商用製冷裝置效率標準的里程碑。 這些法規將所有製冷型號的強制性最低效率提高到與 3.0 年發布的能源之星 2013 指南一致的水平,有效地使非能源之星合格設備與上一代能源之星 3.0 設備一樣高效。 美國能源部 2017 年的規定迫使商業製冷製造商從頭開始重新設計和重新考慮他們的設備,以保持合規性。 美國能源部 2017 年法規與能源之星 4.0 指南之間的主要區別,以及能源之星 3.0 和 4.0 之間的主要區別,是效率標準的顯著提高。 能源之星 4.0 要求希望符合能源之星 4.0 標準的商用製冷裝置的運行效率比符合能源之星 17 標準的裝置高 40-3.0%,從而尋求在商業製冷領域推動更大的創新。 為了獲得夢寐以求的能源之星資格,製冷製造商不得不重新設計整個裝置。 這意味著他們不僅需要使用更節能的製冷劑,例如碳氫化合物和丙烷,而且還需要研究可以提高效率的其他領域。 其中包括用高效的 LED 照明取代標準燈、重新設計的光傳感器、更高效的風扇、更堅固的隔熱材料和尖端壓縮機。 為了達到符合能源之星 4.0 準則的閾值,所有這些組件都必須在效率方面處於同類最佳水平。

在討論能源之星 4.0 和 3.0 之間的區別時,請務必注意,能源之星指南僅僅是效率的門檻。 製造商如何達到這些門檻由他們自己決定,只要他們保持遵守美國能源部 2017 年的規定即可。 這為現在在商業製冷領域看到的創新和變革創造了空間。 許多商業製冷製造商也在設計和建造各種機組(單門、雙門、POP、檯面等)甚至超過了嚴格的能源之星 4.0 要求。 這些具有前瞻性思維的公司正在尋求對製冷設計進行實質性改變,使模型能夠保持符合未來監管變化的要求,這些變化需要更大程度地提高效率,並進一步規範對臭氧層影響和全球變暖潛能的製冷劑的使用。